关于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30浏览次数:

关于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通知

学院各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鄂发〔2012〕4号),现就在学院实施“双带头人”(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健全学院教师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管理监督、激励保障机制,突出抓好选拔培育工作,提高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能力素质,推动立德育人和教学科研“双促进”,为学院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一)加强思想建设。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团结师生员工,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中去;带领和动员党员带头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

(二)服务中心工作。配合本院系主要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组织和协调本院系党群和教学科研组织,保证本院系各项中心工作的完成。

(三)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及时解决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政治学习制度,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三、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工作要求

(一)选拔任用

1.任职条件。(1)理想信念坚定,品德修养好,群众威信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2)热爱党务工作,有经验、会管理,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3)本科以上学历,讲师以上职称的党员骨干教师、教研室主任或专业带头人。

2.选配方式。由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通过公推直选的方式选配教师党支部书记。

(二)教育培训

1.各院系要把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整体规划,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多形式举行培训活动,确保教师党支部书记年度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每年至少参加1次院级以上集中培训。

2.各院系在培训内容上既要着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又要加强教学科研、做好群众工作及党务工作等方面知识能力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教师党支部书记贯彻执行党的政策、融入中心工作、联系服务群众和加强支部自身建设的能力。

(三)管理监督

1.根据院系党总支工作安排和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提出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并作出公开承诺。

2.建立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年度述职制度,逐步建立教师党支部书记任期履职情况档案。

3.以支部工作成效和党员群众评价为重点,每年对教师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把教师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作为评先表优、奖励表彰、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4.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作风不实、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

(四)激励保障

1.各院系比照教研室主任对教师党支部书记履职核算工作量,给予适当工作津贴,经费从各院系包干经费中解决。

2.建立教师党支部书记参与讨论和决定院系重要事项制度,发挥其教职工职称评审、选拔任用、学习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加强组织领导

党委组织部要牵头抓好教师党支部书记建设各项工作,制定具体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党委宣传部要加强宣传报道,积极选树先进典型。院系党总支书记是抓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直接责任人,要采取有效措施选优训强教师党支部书记。

中共仙桃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