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0-26浏览次数:

仙桃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和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精神,切实了解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增强学生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现启动我院2010—201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请你们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如下工作:

一、做好2008级、2009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依据《仙桃职业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对学生家庭情况、学业情况、操行表现情况、参加公益活动等情况进行调查评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重新认定及排序。

二、建立2010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档案

根据新生上交的有关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针对学生的表现情况、生活情况等,依据《仙桃职业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对新生进行认定并建档。

三、认定工作要求

(一)各院部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同时做好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及解释工作;

(二)各院部依据《仙桃职业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健全院部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班级学生资助评议小组,建立监督机制;

(三)此项工作的实施务必依据《仙桃职业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进行,做到认定程序到位、认定结果有据可查。

四、认定工作时间

2010年10月25日至2010年11月20日。

201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