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弘扬雷锋精神,我为争创省级示范做贡献”主题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03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弘扬雷锋精神,我为争创省级示范做贡献”主题教育的通知

各院部:

为了纪念毛泽东同志“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发表48周年,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掀起我院学生志愿服务的热潮,为争创省级示范院校贡献力量,进一步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学工处、院团委决定在全院开展以“弘扬雷锋精神,我为争创省级示范做贡献”为主题的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雷锋精神,我为争创省级示范做贡献

二、活动时间

3月1日—3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1、通过班会、讨论等各种形式宣传学院争创省级示范院校的相关工作,号召全院学生勤奋学习,无私奉献,展示我院学生朝气蓬勃、锐意进取的新形象,为争创省级示范院校做出积极贡献。

2、大力宣传雷锋精神,倡导时代新风。各院部要把学雷锋活动与宣传雷锋精神相结合,以橱窗、板报、宣传栏和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雷锋精神,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

3、召开学习雷锋精神主题班会,开展“寻找身边的雷锋”主题团日活动。各院部要联系实际,组织学生介绍、了解、学习身边的好人好事,激励并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争做新时代雷锋传人。

4、开展“我是雷锋”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各院部要根据专业特色在校内外开展家电维修、法律咨询、心理咨询、医疗保健等志愿服务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塑造学院良好社会形象。

5、开展“无偿献血、回报社会”义务献血活动。

四、活动要求

1、本次活动是弘扬雷锋精神、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宣传学院争创省级示范院校的重要契机,各院部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策划,狠抓落实,迅速掀起活动热潮。

2、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巩固成果。各院部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集中的报道,大力宣传雷锋精神的时代意义,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注重宣传活动的亮点,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

3、各院部要及时将活动动态及材料报学工处和院团委(只需电子档)。

学工处 院团委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