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0-09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0年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2010年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院优秀科研成果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范围:

我院在读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个人独立或多人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成果形式主要为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具有创新性或社会影响力的科学技术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软科学成果、学术论文和文学作品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果不属于申报范畴:

1、毕业论文(设计)、美术类作品、表演类作品、“挑战杯”获奖成果及已获得省教育厅组织的学科竞赛、专业比赛奖励的成果。

2、未在正式刊物(校级刊物及以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和作品(含仅有用稿通知、出版合同等而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

3、造型外观设计、建筑景观设计、软件设计类作品无实际应用证明或使用效果证明的(如中标、采用等);

4、在非正式期刊网络版发表的网络作品;

5、仅有专利申请受理书而未正式授予专利的;

6、申报人不是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作者)的;

7、申报材料无法提供可供支撑的成果原件的。

二、申报材料与程序

1、每项成果须填写《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一份,作为成果第一完成人,每人限报一项,每项成果申报者不得超过5人。其中“何时受何部门何种奖励”是指成果本身,不是针对个人;专家意见必须由我院有高级职称的两位教授签写;“附件目录”请按⑴、⑵、⑶等将所有附件详尽列出。

2、每项成果须提交成果原件及有关材料各一份。

3、每项成果应单独装袋,一项一袋,并在袋上注明学院名称及分类编号。申报材料中如有实物(含软盘等),须在实物上标签注明学院名称和分类编号(该编号和相应成果分类编号一致)。

最终的材料包含《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成果原件、相关支撑材料。

4、申报材料的分类和编号方法。申报材料的分类按成果本身所属的科类确定(不按学生所学专业划分):一、文科类-A**;二、理科类-B**;三、工科类-C**;四、农医类-D**。文科类含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为申报某类成果的顺序号。

三、申报要求与时限

请各院部参照《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标准》(见附件2),选择合理的推荐奖励等级和申报方式,填好申报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文档),于10月15日前将交科研处,过时不予受理(联系电话:3334288)。

科研处

2010年10月8日

附件1: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附件2: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审标准